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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0     字体:[增加 减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制度,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促进学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jxf吉祥官网总站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jxf吉祥官网总站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本细则。

第二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应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jxf吉祥官网总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推进学院民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校教代会、工会的指导下,全力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的行政指挥权,引导和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学院党政负责人也要尊重和支持学院教代会依照法律和条例行使职权。

第四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要求,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第六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议题,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贯彻学校教代会决议,密切结合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工协商确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计算机学院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召开和换届,并审批教代会会议方案。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会工作,由院党委安排党委委员专人指导。

第八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工作应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  学院决定召开教代会时,应向学校教代会和工会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章  教代会职权

第十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在本院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院年度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方案和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四)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五)通过提案工作常态化等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代表在教职工中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任期制,届满可连选连任。代表应自觉接受本院教职工的监督。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换补选:调离本院的;离退休的;因故离开学校的;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的;不能正常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失去教职工信任的。

第十二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代表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学单位教师、科研人员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老教师、青年教师、民主党派成员和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学校教代会代表应是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当然代表。计算机学院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三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参加表决;有权对学院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计算机学院教代会代表按照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提案或建议,应得到学院认真的答复。

第十四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代表的义务是: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院教代会活动,秉公办事,认真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3)、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经常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群众工作。

第五章  组织制度与工作机构

第十五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每届三年或五年,每年应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教职工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是:

1、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由学院党、政、工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并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教代会的筹备、换届选举的组织、提案的征集等工作;

2、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15天以内。代表所提提案应围绕学院教学工作、学科建设、改革与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提案应为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提案征集后,由筹备小组进行登记、分类、立案。对有价值的提案一经立案即成议案。

3、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大会议程草案,制定经费预算,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第十七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正式会议通常安排以下议程:

1、行政主要负责人作学院工作报告;

2、筹备领导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3、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报告、议案,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

4、代表对决议、决定及有关方案进行表决。会议宣布表决结果;

5、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第十八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计算机学院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院工会负责。院工会要积极收集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富有特色和成效地为教职工服务。上级工会或学院党委安排的工会日常工作,由学院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组长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完成。

第二十条  实现代表提案工作常态化。在学院教代会闭会期间,学院教代会代表可以随时就学院发展或教职工关注的事项,填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以纸质方式通过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上交提案。关系到分管院领导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提案,直接由相关院领导在一周内回复;关系到学院全局性工作的提案,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在两周内回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凡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院教代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学院党委批准后施行。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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