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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20     字体:[增加 减小]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jxf吉祥官网总站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在册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条、学院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保障安全为总方针,以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为原则。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有效预防学生过激行为、违法行为的发生,力争减少或不发生治安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大规模群体事件。

第四条、各年级要充分利用年级大会、周末晚点名的时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五条、本科生一、二、三年级每周末进行一次晚点名,四年级每两周进行一次晚点名,节假日学生返校后做好学生清查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未到校且联系不上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第六条、年级、班级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指导老师审批。凡经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由组织者负责安全工作,组织者必须对参与活动的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纪律,提出要求,确保人身安全,活动均须在当天进行完毕并返回学校,不允许在校外停留过夜,学生在校期间不宜长途旅游。

第七条、学生外出活动,不得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场所;不得乘坐未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不得乘坐超载车辆。严禁学生到无人管理的海滩、江河、湖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

第八条、学生个人不得外出从事或代理不健康、不安全的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第九条、学生实行校内集中住宿,因故不能在校内住宿者必须依照《jxf吉祥官网总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征得家长同意签字后,向学校提出校外住宿申请并提供住宿场所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在校内住宿者必须按照学校登记指定的房间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不得出租、出借房间或床位。

第十条、严禁在宿舍内安装使用反限电装置,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和各类违章电器、三无电器。违者,除没收器材外,按《jxf吉祥官网总站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异性及其他外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jxf吉祥官网总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辅导员、学生干部要定期进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传播有害信息、不得随意将学生个人信息或其他未经允许的资料上网发布。违者,按《jxf吉祥官网总站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本人及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习时间严禁在寝室内从事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严禁通宵上网,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四条、学生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不得事后补假。请假程序及准假权限为:

1)三天以内(含三天),报辅导员批准(在外实习期间由带队老师批准);

2)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十五条、学生进行校外实习、校外毕业设计,须遵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校外毕业设计条例》和《jxf吉祥官网总站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或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自负。

第十七条、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其它条例相冲突事项或本规定未提及的事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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